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服务(停车)区发电机和供配电设备代维服务项目(第2次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本项目合同签订及执行人为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下辖各分公司,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服务(停车)区发电机和供配电设备代维服务项目(第2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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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采购编号:G08425368251011058001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服务区(停车区)
1.4采购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目前所辖143对服务(停车)区发电机和供配电设备的代维,具体服务地点详见采购需求: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服务(停车)区信息统计表,后续新开和接管的服务(停车)区按照合同清单执行。供应商应根据实际发电机、供配电设备运行状况向采购人制定合理的代维计划,确保发电机、供配电故障设备能及时更换,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单项最高限价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固化清单,供应商综合单价报价若超过单项最高投标限价,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代维费用以实际发生的配件更换数量据实结算,总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最高执行费用97万元,若达到97万元,本项目合同终止。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要求,以及项目技术及功能需求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7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jtsy.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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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与子期路交汇处湖北国展中心东塔26楼
联 系 人:韩先生
联系方式:027-84666855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龚女士、柯女士
联系方式: 027-84668376、13720303497
监管部门:湖北交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18171449972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附录:
资质最低要求 |
同时具备: 1、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装、承修、承试为三级及以上资质。 |
注:
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在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复印件)。
业绩最低要求 |
供应商近3年独立承担过1项单个合同额不小于90万元的发电机组及供配电设施安装或维护的项目。 |
注:
1、对供应商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供应商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按以其母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供应商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2、近3年”均指2022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其它“近×年”以此类推;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复印件),以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日期为准;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业绩的特征指标时,可附该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最低要求 |
供应商2022年、2023年、2024年均无亏损 |
注:
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扫描件(复印件)。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公司成立起的审计报告。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信誉最低要求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供应商没有被有关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
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七、 资格审查资料中(二)供应商信誉声明”)。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备注 |
项目经理 | 1 | 同时具备: 1、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担任过1项发电机组及供配电设施安装或维护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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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提供人员身份证、职称证、2025年2月以来供应商为其缴纳的任意3个月社保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复印件)、项目经理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须反映相关人员姓名、岗位)或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复印件),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2、电力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热能动力工程、水能动力工程、核电工程、风电、太阳能及其他能源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等专业职称。
